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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4, 2024 9:10:14 GMT
有适当手段的情况下为其提供适当手段。 观察站专家指出,良好的司法组织有利于保护受害者,他们要求主管司法事务的机构“考虑到对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拥有管辖权的混合法院的不可持续状况”。他们无法为受害者及其子女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无论是实质上还是形式上)。” 他们还认为有必要减少响应时间(缓慢会伤害受害者),并坚持认为所有参与暴力侵害妇女程序的法律操作人员专业化的重要性。 根据上述一般标准,该指南包含了一系列与受害者首次司法陈述相关的措施,该陈述必须在给予安全和信任的气氛中进行。 此外,旨在确定受害人或其子女的生命是否面临特殊危险的情况的措施;如果您收到威胁,请评估他们所宣布的内容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或者,如果恐惧是某些决定的原因(例如利用发表声明的豁免),在这种 手机号码列表 情况下,受害者必须获得所有有助于他们自由和自愿做出决定的信息,并且必须在他们需要的时候提供。需要它。 (照片:路易斯·塞拉诺/El Diario) 受害人在受审前 另一项措施是指检察机关必须对受害者给予关注,他们必须得到与其他证人不同的“自己的、具体的和有区别的”待遇,因为鉴于他们作为证人和受害者的双重身份,法律他们还授予他们特定的权利。 除其他外,《指南》认为“良好做法”是,在口头听证会的前一天,他们可以通过视频会议作证或由他们信任的人陪同作证。 在审判当天,如果受害人没有选择以电子方式作出陈述,则必须尊重受害人不与被告直接接触的权利。对于未成年人,陈述必须通过预先构成的证据进行,避免他们出席口头审判。同样,应避免询问与被起诉事实无关的有关受害人私生活的问题或将事实归咎于受害人的问题。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媒体采取的措施,以保护受害者及其家人的隐私,避免传播任何有助于识别其身份的信息。 该指南包括一套针对刑罚执行阶段的建议,尽管受害者了解影响执行的决议很重要,但适用规范的分散“导致混乱并经常忘记受害者的参与”。监禁刑罚、永久监禁刑罚、禁止接近或监狱许可和福利等,因为它们可能会增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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